員工道德行為準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導引本公司員工之行為符合道德標準,並使公司之利害關係人瞭解公司道德標準,爰依據「上市上櫃公司訂定道德行為準則」訂定本準則,以資遵循。
第二章  道德行為準則
第二條  員工定義:本準則所稱本公司員工,係指受本公司僱用從事工作獲致薪資之直接人員與間接人員。
第三條  誠信原則:本公司員工於執行職務時,應注重團隊精神,摒棄本位主義;並應信守誠 實信用之原
則,以及秉持積極進取、認真負責之態度。
第四條  公平原則:本公司員工不得因性別、種族、宗教信仰、黨派、性取向、職級、國籍、 教育程度、身
心狀況及年齡等因素,而彼此有任何形式之歧視和排擠。
第五條  工作環境健全:公司員工應共同維護健康與安全之工作環境,不得有任何性騷擾或其他暴力、威脅
恐嚇之行為。
第六條  避免利益衝突及圖私利之機會:董本公司員工應避免個人利益介入或可能介入公司整體利益之利害
衝突,並應恪守下列原則。
一、應以客觀及有效率的方式處理公務。
二、應避免基於其在公司擔任之職位而使得其自身、配偶、父母、子女或三親等以內之親屬獲致不
當利益。
三、應主動說明其與公司有無潛在之利益衝突。
四、應避免其他類似利害衝突或與公司競爭。
第七條  保密責任:本公司員工對於公司本身或其進(銷)貨客戶之資訊,除經授權或法律規定公開外,應負
有保密義務。應保密的資訊包括所有可能被競爭對手利用或洩漏之後對公司或客戶有損害之未公開
資訊。本公司員工入職時,均需簽訂「保密切結書」(附件2.1)
第八條  公平交易:本公司員工應公平對待公司進(銷)貨客戶、競爭對手及員工,不得透過操縱、隱匿、濫
用其基於職務所獲悉之資訊、對重要事項做不實陳述或其他不公平之交易方式而獲取不當利益。
第九條  保護並適當使用公司資產:本公司員工均有責任保護公司資產,並確保其能有效合法地使用於公務
上,若被偷竊、疏忽或浪費均會直接影響到公司之獲利能力。
第十條  遵循法令規章:本公司應加強公司法、證券交易法及其他法令規章之遵循。
第十一條  鼓勵呈報任何非法或違反道德行為準則之行為:本公司應於內部加強宣導道德觀念,並鼓勵員工
於懷疑或發現有違反法令規章或道德行為準則之行為時,向監察人、經理人、內部稽核主管或其
他適當人員呈報。為了鼓勵員工呈報違法情事,公司宜訂定相關之流程或機制,並讓員工知悉公
司將盡全力保護呈報者的安全,使其免於遭受報復。
第十二條  懲戒措施:本公司員工有違反道德行為準則之情形時,公司應依據相關法令及員工規則訂定之懲
戒措施訴追處理,且即時於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違反道德行為準則員工之職稱、姓名、違反日期
、違反事由、違反準則及處理情形等資訊。公司並宜制定相關申訴制度,提供違反道德行為準則
者救濟之途徑。
第十三條  豁免適用之程序:豁免本公司員工遵循公司之道德行為準則,必須經由董事會決議通過,且即時
於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允許豁免員工之職稱、姓名、董事會通過豁免之日期、豁免適用之期間、
豁免適用之原因及豁免適用之準則等資訊,俾利股東評估董事會所為之決議是否適當,以抑制任
意或可疑的豁免遵循準則之情形發生,並確保任何豁免遵循準則之情形均有適當的控管機制,以
保護公司。
第三章  施 行
第十四條  本行為準則經董事會通過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第四章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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